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1年10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01〕153号
施行日期2001年10月31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做好我国“入世”前的司法准备工作,推进司法文书改革,全面提高司法文书质量,开创新世纪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我院组织开展了全国涉外商事海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按照公竣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层层遴选和初评,并经由院内外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投票表决,共评出获奖法律文书39份。经研究决定,对以下获奖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一、 荣获法律文书一等奖的5名
杨小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6)二中经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书;
张 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一中经初字第1336号民事判决书;
陈瑞晖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穗中法经初字第939号民事判决书;
钟爱莉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宁经初字第106号民事判决书;
陈子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9)沪高经终字第423号民事判决书。
二、 荣获法律文书二等奖的14名
仝雯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豫经二终字第256号民事判决书;
任雪峰 最高人民法院(1999)经终字第317号民事裁定书;
王玉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322号民事判决书;
施 适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274号民事判决书;
王雪林 海口海事法院(2000)海商初字第558号民事判决书;
李 杰 武汉海事法院(2000)武海法商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
薛 琦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闽经终字第265号民事判决书;
黄 英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223号民事判决书;
邓宇峰 广州海事法院(2000)广海法事字第037号民事裁定书;
徐富斌 天津海事法院(1999)津海法事初字第367-375号民事判决书;
周 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浙经终字第605号民事判决书;
史文玺 天津海事法院(2000)海商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
辛 海 上海海事法院(1996)沪海法商字第335号民事判决书;
倪春南 上海海事法院(1997)沪海法商字第486号民事判决书。
三、 荣获法律文书三等奖的16名
孟昭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深中法经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
雷旭晖 最高人民法院(1996)交提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高晓力 最高人民法院(1999)经终字第336号民事判决书
王玉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310、315号民事判决书;
邓燕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160号民事判决书;
吴勇奇 宁波海事法院(1999)甬海商初字第296号民事判决书;
范 忠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琼经终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
王秀叶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连经再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熊春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赣高法经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
章恒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浙经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
刘 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琼经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
蔡松俊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漳经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
徐 彦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杭经终字第831号民事判决书;
傅前铭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日经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
黄青男 广州海事法院(1999)广海法商字第71号民事判决书;
许俊强 厦门海事法院(1999)厦海法商初字第011号民事判决书;
四、 荣获法律文书鼓励奖的4名
熊大胜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琼经终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
付滨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6)二中经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书;
赵 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鲁经终字第504号民事判决书;
宋永君 大连海事法院(1999)大海法商初字第130号民事判决书。
五、 荣获本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组织奖的2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希望以上获奖个人和单位在新世纪法院工作中,再接再厉,多出精品,为我国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事业作出新的贡献。本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学习上述同志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狠抓司法文书改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文书质量,为我国“人世”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进一步促进改革开放和经贸、航运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