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0年12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研]〔2000〕121号
施行日期2000年12月25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2000]50号《关于如何认定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后才能作出规定,但请示中涉及的具体案件,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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