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0年12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研〔2000〕117号
施行日期2000年12月14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包括人民法院制作生效的调解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判决、裁定”,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对于行为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不能依照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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