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08.08.29
【实施日期】 2008.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的决定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4年10月5日由第23届万国邮政联盟代表大会通过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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