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8-25   阅读: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08.10.28
【实施日期】 2008.10.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决定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2005年7月8日在维也纳通过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