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1998年12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1998〕行他字第23号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27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应泽忠诉西峡县交通局行政强制措施案件的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在审理应泽忠诉河南省西峡县交通局行政强制措施一案中,应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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