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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做好产品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9-08   阅读: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发文字号:银保监办便函〔2019〕1791号

公布日期:2019.12.03

施行日期:2019.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部门工作文件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做好产品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保监办便函〔2019〕1791号)

各保险公司:

  为保证健康保险市场的有序运行,促进健康保险业务稳定开展,配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3号)的施行,现就有关产品过渡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符的产品,应于2020年4月1日前停止销售;在此之前已生效的保单,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二、各保险公司要做好预案,加强销售管理,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严防销售误导,严禁炒作停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老产品的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东雅 联系方式:(010)66286029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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