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14年)国家邮政局党组转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9-13   阅读:

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 

发文字号:国邮党〔2014〕1号

公布日期:2014.01.02

施行日期:2014.0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党内法规制度


国家邮政局党组转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

(国邮党[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党组,国家局直属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各司局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央指示,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现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群组发[2013]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建章立制工作;要加强日常的管理监督,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纪监督,要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继续强化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事方面的学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既要从严处理当事人,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中明确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国家邮政局党组
  2014年1月2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