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06.03.02
施行日期:2006.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党内法规制度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商务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行我部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部党组审议通过了我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务部办公厅
二00六年三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我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阳光政务工程”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共商务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部政务公开的目标
通过开展“阳光政务工程”建设,使政务公开成为我部办理各类行政事项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我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我部建设成为服务型、法治型的政府机关,为商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二、我部政务公开的具体步骤
在部党组和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2006年全面启动“阳光政务工程”建设。上半年,广泛开展动员和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同时,按照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外贸司、机电司、市场运行司进行试点。下半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到年底,初步形成我部政务公开基本框架。
2007年到2008年,进入巩固提高阶段,进一步完善我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
三、我部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部推行政务公开,是将我部办理的各类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向社会或在部内如实公开。这些行政事项,主要由对外、对内两部分构成。
(一)面向社会的行政事项:
1、行政许可类别,包括我部48项由法律设定和国务院决定的、不涉密的行政许可项目。
2、行政监督管理类别,包括组织项目招标投标,组织商品招标投标,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等。
3、公共服务类别,包括我部各类政务信息发布,国内市场监测信息发布,进出口贸易预警信息发布,国内外贸易政策、法律、法规介绍等。
(二)部内行政事项:
1、人事管理类别。包括部机关公务员录用、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奖惩、公务员培训等。
2、财务管理类别。包括财政预算、大额资金(基金)使用、资产购置、差旅费报销、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
3、后勤管理类别。包括部机关车辆使用与维修、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等。
四、对外行政事项的公开方式和组织办法
(一)对外行政事项的公开方式
我部面向社会行政事项的公开,主要采取现场公开、网上公开、社会公开三种方式。
1、现场公开。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建立统一的、面向社会的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系统、纸质文件等方式,将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管理事项的目录、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现场予以公开。
实行“一站式服务”。在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立若干办事窗口,分类集中受理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管理事项的申请。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行政相对人出具受理决定;事项办结后,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事项办理结果。按照规定应在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的行政事项,不得在部行政事务中心外受理。
我部各司(厅、局)对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管理事项的办理,其职责和权限保持不变。承担上述职能的有关司(厅、局),在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派驻工作人员,受理本单位承办事项的申请,集中送达本单位承办事项的结果。也可委托商务部公共事务服务局工作人员办理。
实行“连锁办公方式”:需要我部两个以上司(厅、局)或工作部门共同办理的行政事项,由牵头单位在其办事窗口负责受理;然后按照规定程序,逐次流转;明确每个司(厅、局)或工作部门的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办理结果由牵头单位在其办事窗口和承诺时限内送达行政相对人。
实行“即时办公方式”,即:对条件明确、手续简明、行政主体单一的行政事项如年检、年审、换领行政文书等,可视情况由商务部公共事务服务局或由主管单位在其办事窗口,按照授权和有关规定,即时签发。
2、网上公开。
与现场公开相配套,通过我部政府网站,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管理事项的目录、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事项办理结果等,方便群众查询和下载。
在我部政府网站开辟服务窗口,将现有的网上办事集中展现,并逐步扩大和完善网上申请、许可、办证的范围和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通过我部政府网站,将公共服务类别的行政事项,诸如国内市场监测信息、进出口贸易预警信息、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予以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
3、社会公开。
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告、文告、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发布我部各类政务信息,为商务发展提供服务。
(二)对外行政事项公开的组织办法
我部面向社会行政事项的公开,其具体组织办法是:编制事项目录;区分事项类别;确定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事项办理制度;组建设在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统一组织实施。
1、编制事项目录。
按照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以各司(厅、局)为单位,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清理本单位面向社会办理的各类行政事项,逐项列明事项办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行政事项目录。
2、区分事项类别。
按照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统一规范,各司(厅、局)逐一确定行政事项的类别,具体界定该事项是否涉密、属于哪种事项类别、该事项公开的范围和方式等。
3、确定事项办理流程。
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逐一确定行政事项的办理流程,落实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别、事项办理内容、法规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监督及投诉方式等。通过确定事项办理流程,保证事项办理公开透明、时限明确、操作规范。
4、建立健全事项办理制度。
按照权力制衡、统一规范的原则,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办事规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在决策方面,建立健全集体研究、层级审核、部门制约、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制度,防止个人决策、暗箱操作。
在执行方面,建立健全行政事务服务“窗口”管理、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情况、听取当事人意见、受理申请及送达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理结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在监督方面,建立健全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5、设置办事窗口商务部公共事务服务局负责设置、管理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承担对外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管理事项的各司(厅、局),负责派驻办事窗口工作人员。
6、统一组织实施。
各司(厅、局)在编制事项目录、区分事项类别、确定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事项办理制度等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面向社会行政事项公开的具体工作方案,报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汇总各司(厅、局)具体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统一编制《商务部面向社会行政事项公开的实施方案》、《商务部面向社会行政事项办理指南》,报部党组审批,然后安排统一实施。
(三)组织、技术及物质支持。
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的基础上,组建商务部公共事务服务局,将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的职能职责,平移入公共事务服务局,并由该局承担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各项事务。
信息化司负责规划、指导我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商务部公共事务服务局在进一步完善全国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查、网络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落实部行政事项服务网络系统的建设工作,电子商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规财司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规划、筹建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
部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商务部公共事务服务局党组织建设工作。
五、部内行政事项公开的方式和方法
部内行政事项的公开,在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司局为主、分头并进的方式进行。
部人事司牵头,负责对部机关公务员录用、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奖惩、公务员培训、重大事项报告等行政管理事项的公开,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报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部规财司牵头,负责对部财政预算、大额资金(基金)使用、资产购置、差旅费报销、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行政管理事项的公开,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报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部服务局牵头,负责对车辆使用与维修、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的公开,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报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其他承担部内行政事务的司局,按照各自职能,制定政务公开的工作方案,报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六、关于政务公开的监督
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我部纪检监察部门,采取现场监督、网上监控的方式,对办理面向社会的行政事项实施同步监督,受理群众投诉,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负责对部内行政事项的公开进行监督。
七、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思想教育,进一步统一认识。
我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文件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学习《中共商务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上来,统一到部党组的决策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政务公开工作中去。部直属机关党委要把宣传政务公开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部机关各司局要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坚决贯彻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工作计划,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加强工作沟通和交流。
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交流工作经验,反映工作动态,推动工作健康发展。部机关各司局要及时向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工作中的意见、建议。
八、其他
部直属事业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商会、协会、学会,参照执行本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由商务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