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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9-29   阅读:

制定机关:司法部

发文字号:司复〔2012〕57号

公布日期:2012.08.20

施行日期:2012.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部门规范性文件


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12年8月20日 司复[201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并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是律师协会意向重要的法定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实习质量,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全国律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律师协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实习管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按照《意见》及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严格实习人员的品行审查,完善学习考核工作机制,足时、足量、足效地做好集中培训和实习训练工作,规范实习行为,严肃实习纪律,保证实习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要认真总结实践工作中的好的做法,经验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报全国律协。

  附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制度,提高实习管理工作水平,有效实现律师队伍建设关口前移,促进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实习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国律师队伍建设已经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素质型转变,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已经成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重心。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活动的组织管理与考核,是实现律师队伍建设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和保障。自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律协严格实习登记,重视品行审查,精心组织培训,强化实务训练,严肃实习纪律,严把实习考核,比较好地履行了各项管理职责,实习人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但是,实习管理工作目前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实习考核方式仍未统一,宽严尺度存在差异;欠发达、交通不便的地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面临较大困难;部分实习人员缺乏指导律师的有效指导,实务训练内容不够全面;实习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实习管理制度发挥更大作用,实习质量也难以保证,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以解决。
  实习人员是律师队伍的后备人才,是律师事业的未来。对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进行组织管理与考核,是律师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律师协会的一项法定职责。各地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从律师事业的长远发展出发,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习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实习管理工作是完善律师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强化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的关键举措。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改进和完善实习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筛选出真正符合行业要求、胜任律师工作的人员进入律师队伍,从源头上确保新入行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促进律师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做好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和改进实习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和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以保证实习质量、提高实习人员综合素质为核心,以严格品行审查和完善实习考核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以不断强化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的教育管理职责为着力点,以全面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为关键点,进一步增强实习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执业能力和执业素养,努力培养“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准入制度,促进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打好基础。
  加强和改进实习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实习管理工作制度建设有新突破,工作措施有创新,教育培训和执业技能训练内容更全面、重点更突出、标准更规范,实习考核工作机制更顺畅,考核标准更统一,考核成效更显著,建设一个更科学、更严谨、更高效的实习管理工作体系。

  三、努力实现实习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实习质量
  1.扎实开展品行审查工作,确保律师队伍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行水准。建立严格的品行审查准入门槛,可以有效保证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真正承担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各地律师协会要认真落实《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品行审查的标准,教育和引导实习人员做诚实守信、谨言慎行、模范遵守各项行为规范的表率,从源头上确保我国律师行业应有的道德品行水准。在实习登记阶段,要注意收集公安、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对申请实习人员的道德品行作出准确判断,为保证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第一道屏障。在实习考核工作中,要积极走访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与实习指导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调查评估实习人员的品行情况,坚决不让有欺诈、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及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的品行不良人员进入律师队伍。对初步通过考评的实习人员名单,要在有关报刊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维护律师队伍的良好声誉。
  2.完善集中培训工作机制,提高实习人员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集中培训是提高实习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地律师协会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要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保证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的课时比例不少于20%,增强实习人员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和职业荣誉感,端正执业理念。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行业内部挖潜和外部引进,积极发挥执业律师的作用,择优确定培训师资。要重视集中培训指定教材的征订和使用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探索面授培训与远程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的集中培训形式,指导实习人员参与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特别是完成一个月面授集中培训有困难的地区,要充分利用中国律师培训网等远程培训系统,将面授培训与远程教育相结合,开展高质量、低成本、多途径、多形式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活动,扩大高质量培训课程的受众面,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3.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作用和实习指导律师“传帮带”作用,帮助实习人员尽快成长。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主要体现在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中,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各地律师协会要在符合全国律协《实习管理规则》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的任教标准,加强律师实习基地建设,规范资质认定工作,强化广大律师的思想认识,提升开展实习管理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师徒相授”律师培养机制的优点。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制定实习指导计划,组织实习人员参加事务所内部政治、业务学习、案件分析讨论会及社会实践、法律援助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实习人员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协作、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实习指导律师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监督实习人员开展实务训练,在传授执业技能时,首先要注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教育引导,规范实习人员的实习行为,端正其执业理念。有条件的地方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积极研究探索实习指导律师轮换制,促进实习人员掌握综合业务知识,提高执业技能。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为中共党员的,要在实习期间将组织关系转入或者临时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确保他们能够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4.加大宣传、奖励、惩戒工作力度,严肃实习纪律,规范实习行为。健全监督激励制度,是推动实习管理工作良好发展的重要动力。各地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实习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指导律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中的先进典型及成长进步较快、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等公益事业的实习人员给予大力宣传,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积极培养后备人才,鼓励实习人员认真学习,尽快掌握律师执业所需的各项基本素质。同时,对违反实习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纠正,对违纪者、工作效果差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予以督促、惩戒,以有效维护实习秩序,确保实习质量,为律师行业不断输送合格的执业人员。
  5.严格实习考核,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律师队伍。科学、高效的实习考核工作机制,是检验实习管理工作成效、确保实习质量的根本保证。无有效的考核机制,即无真正的实习工作成果。各地律师协会要在不断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锐意进取,努力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实习考核评价体系,以考核促建设、促发展,引导实习人员树立正确的执业观,有效发挥行业评价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已经采取面试考核的律师协会,要精益求精,严格规范考核程序与考核标准,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重点考察实习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执业理念及律师职业道德、实习纪律遵守情况,审查其是否具备从事律师工作所必需的执业精神、执业素养、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确保进入律师队伍的人员思想政治合格、工作作风合格、基本执业技能合格。尚未开展面试考核工作的律师协会,要在全面查验实习人员工作日志、周记、实习报告、指导律师点评等材料的基础上,尽快引入面试考核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以有效考察实习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包括职业道德和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临场应变能力、律师实务等内容,保证实习考核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6.努力解决实习人员的待遇保障问题,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律师队伍。生活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能够确保实习人员安心学习。各地律师协会要积极建立培训基金,用于补助贫困地区的优秀实习人员参加集中培训。要进一步理顺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之间的实习关系,《实习协议》中应当明确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相关待遇保障,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实习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不得借机向实习人员收取费用,不得对实习人员设定创收考核指标。要求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实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地方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实习人员合法权益;要求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为实习人员提供生活补助的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明确生活补助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要对生活补助的发放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7.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实习管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并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是《律师法》赋予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各地律师协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充实品行审核委员会、实习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及有关工作部门的力量,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保证相关规范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品行审查、集中培训、实务训练和实习考核工作的评估,研究建立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实现实习登记、集中培训、实务训练、实习考核、奖励惩戒等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实习档案管理制度,从受理实习申请开始,全面登记实习人员的各项基本信息,并对实习人员整个实习期间的实习活动进行跟踪记载。全国律协将研究建设一个统一的实习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国各地律师协会共享管理信息的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念,促进实习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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