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教育部
发文日期2014年09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高厅函〔2014〕37号
施行日期2014年09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批准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技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希望西南政法大学珍惜荣誉,继续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加强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加强优质资源建设和共享,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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