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12年)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0-04   阅读: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12年12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通字〔2012〕62号

施行日期2012年12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确保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部对2002年12月18日印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公通字〔2002〕69号)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将《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使广大办案民警尽快熟悉、掌握并能够正确制作、使用新的刑事法律文书,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从2013年1月1日起启用。刑事法律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根据本通知印发的样本自行印刷,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保管。同时,各地要按照执法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网上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积极开展网上审核审批和制作法律文书,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执法质量。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附件: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公安部

2012年12月19日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doc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