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文物局
发文日期2011年04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文物督函〔2011〕941号
施行日期2011年04月2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力度,加强文物安全防范,确保文化遗产安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依托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建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全国文物犯罪信息,定期提交文物犯罪案件情况和文物安全形势分析报告,为全国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请你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发挥职能的作用。
专此。
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代章)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