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1976年12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76]法办研字第2号
施行日期1976年12月09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法刑字〔76〕第13号请示已收阅。关于在押未决犯保外就医期间是否折抵刑期的问题,我们意见,仍按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64〕法研字第38号、〔64〕公发字第284号联合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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