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11.12.31
【实施日期】 2011.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9月27日由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