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18年11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2号
施行日期2018年11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52号)
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决定废止2001年6月6日发布施行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9号令)。
本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生效。
部长 赵克志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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