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16年04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0号
施行日期2016年04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40号
1995年2月21日由公安部发布施行的《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3号),现予以废止。
部长 郭声琨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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