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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公安部关于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25   阅读: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8年06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传〔1998〕11号

施行日期1998年06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 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和“讲

文明树新新风”活动取得的成效,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在一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岗位上实行规范化服务的部署,公安部决定首先在110报警服务工作和机动车管理工作中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现将《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和《车辆管理所规范化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教育动员,提高广大民警规范化服务的自觉性。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执法大检查和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公安民警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民警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通过教育,提高广大民警对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的认识,用公安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规范的服务影响带动整个社会风气,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严格履行《标准》,切实抓好已推出的两个“窗口”的规范化服务达标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标准》的严肃性,认识到认真遵守《标准》是保证推广规范化服务的关键。要克服畏难情绪,不折不扣地按《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努力提高110报警服务台和车管所工作的规范化服务水平,不失信于民。110报警服务台要继续大力弘扬漳州110精神,进一步在接警、出警、处警几个环节上细化标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毫不动摇地履行“四必”的承诺。各地车管部门要积极学习、推广先进车管所的经验,在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服务、依法办事上下功夫。除此之外,其他各部门、各警种也要根据《标准》的总体要求,从自己工作的实际出发,查找不足,研究制定规范化服务的具体内容,探索开展规范化服务的方法和经验,使各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健康发展。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规范化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确保《标准》得到认真贯彻的措施。要把规范化服务活动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学习东莱派出所等9个先进单位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同时,要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检查。公安部将适时对各地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抽查。要大力宣传和弘扬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促进公安队伍建设,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部。 附件:一、《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略)

二、《车辆管理所规范化服务标准》

1998年6月8日 附件: 车辆管理所规范化服务标准

一、车管所在办理各种车辆牌证、驾驶证件和进行车辆检验、驾驶员审验等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杜绝为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和《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外车辆核发牌证。

二、车管所的业务大厅,应符合下述要求:

1. 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2. 设置办证业务流程图和引导牌,印制办理牌证须知手册,各办事窗口标明受理业务的范围;


3. 公布办理各项牌证业务的手续、收费项目和标准;


4. 提供填写表格所需桌椅和笔墨;


5. 设咨询台;


6. 设意见箱、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号码;


7. 设公用电话、停车场和公共厕所。


三、城市通往车管所的主要街道或公路,应当设置明显的车管所指路标志。

四、车管所民警在工作时间内按规定着警服,佩戴胸卡或放置服务台卡;其他工作人员应统一配戴胸卡。

车管所负责驾驶员考试的民警应当持《考试员证》上岗,考试员要严格考试标准,客观、公正,不无故拖延考试时间。

车管所民警和工作人员接待每一位办理牌证群众应当认真、热情、耐心、文明,对符合规定的,要当即办理;对手续不全的,应当说明须补办的项目和补办办法并交给办事人退办单;手续齐备后,应当立即予以办理。

五、车管所应建立所领导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每日接待群众制度,现场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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