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4年03月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4年03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在前一阶段国务院各部门分别公开本部门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国务院审改办进行了汇总,形成了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现予以公开。
2. 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和国家密码局因没有门户网站,前一阶段没有对外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本次一并公开。
3. 为方便社会监督,汇总清单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某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的意见,可在该项目页面下方提出;认为该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可在该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页下方提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工作的建议,可在“我为审改建言献策”栏目中留言。
4. 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sgb@scopsr.gov.cn,投诉举报电话:010-12310。
5. 此次公开汇总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固化,国务院审改办将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
国务院审改办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