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2年09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2〕49号
施行日期2002年09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劳动教养制度自1957年建立以来,为了做好劳动教养工作,公安部、及有关部门相继制发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在各个不同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特别是200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施行后,以前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协调,有的已被《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代替。为此,公安部对历年来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废止部分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对公安部单独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2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
二、 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对公安部主办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1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三、 对公安部内设机构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1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3)。
四、 上述47件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适用。
五、 为便于工作和查询,对此前公安部和有关部门已明确规定废止的30件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汇总印发(见附件4)。
附件:1.公安部单独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2.公安部主办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3.公安部内设机构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4.公安部和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规定废止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公安部单独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及文号 | 废止理由 |
1 | 公安部对广东省公安厅劳改局《关于劳教工作若干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 1962年1月22日 | 该批复与《刑法》相抵触。 |
2 | 公安部对贵州省公安厅《关于解决部分劳教人员婚姻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 1962年3月13日 公发[62]24号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3 | 中央公安部转发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打击流氓活动的情况报告 | 1962年8月28日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4 | 公安部关于期满释放和清理的劳改犯、劳教分子、留场就业人员档案转递问题的通知 | 1964年10月20日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5 | 公安部关于劳改犯、劳教分子与海外亲属通信、通电、通话和接见问题的通知 | 1979年3月14日 | 该通知内容已被《监狱法》、《劳动教养管35-作执法细则》替代。 |
6 | 公安部转发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打击处理流窜犯罪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 1980年4月21日 | 该通知与《刑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相抵触。 |
7 | 公安部关于认真追捕逃跑的罪 犯和追回逃跑的劳教人员的通知 | 1981年2月23日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8 | 公安部批转三局《关于集中打击流窜犯几点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 1981年12月21日 | 该通知属阶段性工作部 署性质,不再适用。 |
9 | 公安部关于在集中打击行动第二仗中打击流窜犯罪分子的意见 | 1983年12月24日 | 该意见属阶段性工作部 署性质,不再适用。 |
10 | 公安部关于在“严打”第三战役中开展集中打击流窜犯罪活动的通知 | 1986年8月9日 [86]公发21号 | 该通知属阶段性工作部署性质,不再适用。 |
11 | 公安部关于转发《进一步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和做好收容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1988年6月2日 [88]公(治)字47号 | 该通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相抵触。 |
12 | 公安部关于可否将劳动教养审批权委托区县公安局行使问题的批复 | 1989年9月6日 [89]公(法)字龄号 | 该批复的相关内容巳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13 | 公安部关于在“严打”斗争中加强审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 1990年8月27日公通字[1990]86号 | 该通知属阶段性工作部署性质,不再适用。 |
14 | 公安部对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原系职工的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生活待遇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 1990年10月20日公法[1990]139号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巳失效。 |
15 | 公安部关于吸毒者送劳动教养问题的批复 | 1992年3月27日公复字[1992]2号 | 该批复已被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替代。 |
16 | 公安部关于国发(1980)56号文件能否作为审批劳动教养依据问题的批复 | 1993年9月15日公法[1993]88号 | 该批复与《立法法》相抵触。 |
17 | 公安部关于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和警卫系统违法人员处理问题的批复 | 1997年11月21日公复字[1997]6号 | 该批复与现行法律相抵触。 |
18 | 公安部关于盘问留置时间可否折抵劳动教养期限的批复 | 1998年10月13日公复字[1998]4号 | 该批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19 | 公安部关于如何计算劳动教养执行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 2001年5月15日公复字[2001]8号 | 该批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20 | 公安部关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执行期间实施违法行为如何处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 2001年8月11日公复字[2001]15号 | 该批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附件2:
公安部主办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及文号 | 废止理由 |
1 |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内务部、劳动部关于刑满释放、解除教养后能否回原单位就业及其批准权限问题的批复 | 1963年11月14日[63]公发(劳)803号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2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处理三类分子两性关系案件的联合批复 | 1964年9月24日[64]公发(治)623号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3 | 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原系职工的劳动教养分子生活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 1978年12月13日公发[1978]107号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4 |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科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公安部关于贯彻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劳改犯、劳教分子、留场就业人员中科技、外语人员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的联合通知 | 1979年3月24日公发[1979]49号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5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宽大释放和转业安置工作中几个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 1982年4月5日[82]公发(劳)52号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6 | 公安部、司法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对职工中被收容劳动教养并注销城市户口的人员是否开除公职问题的答复 | 1983年12月23日[83]公发(研)161号 | 该答复所依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已被废止。 |
7 |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 1984年11月5日[84]公发(治)176号 | 该通知有关内容巳被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综治委[1999]5号)替代。 |
8 | 公安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全国整顿沿海口岸治安秩序会议纪要》的通知 | 1986年1月6日[86]公发2号 | 该通知的有关内容巳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9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打击流窜犯罪活动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的通知 | 1986年8月23日[86]公发22号 | 该通知属阶段性工作部署性质,不再适用。 |
10 | 公安部、商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加强旅店业、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专项斗争的情况通报 | 1991年8月14日公发[1991]11号 | 该通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性质,不再适用。 |
1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专项斗争的通知 | 1994年3月28日公发[1994]5号 |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性质,且有关内容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国税发[1999]50号)替代。 |
附件3:
公安部内设机构制发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及文号 | 废止理由 |
1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劳教、刑满就业人员回原单位档案材料是否转出的问题的批复 | 1960年11月3日[印]公劳养字第10号 | 适用期巳过,实际已失效。 |
2 | 公安部一局关于打击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的通知 | 1982年8月6日 | 该通知的有关内容已在《刑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3 |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劳动教养审批工作两个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1990年3月28日 |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
4 |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家居农村、多次作案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人员可收容劳动教养的请示》的批复 | 1990年6月7日 | 适用期巳过,实际已失效。 |
5 |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几个政策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 1990年8月4日 | 该答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6 | 公安部法制司对鲁公发电[1990]2260号明传电报请示的答复 | 1990年11月28日公法[1990]161号 | 该答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明确规定。 |
7 | 公安部法制司关于对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告人可否实行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请示的答复 | 1990年12月29日公法[1990]173号 | 免予起诉已被取消,有关不起诉的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8 | 公安部法制司对《行政拘留时间能否折抵劳教期限的请示》的答复 | 1991年3月26日公法[1991]26号 | 该答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申明确规定。 |
9 |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收容劳教人员和收容少教人员年龄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 1991年7月24日 | 该答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10 | 公安部法制司对鲁公发[91]2840号请示的答复 | 1991年9月28日 | 该答复的有关内容已被公安部《关于审批劳动教养案件有关程序问题的批复》(公复字[1999]3号)替代。 |
11 |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不满十六岁少年吸毒、贩毒可否实行劳动教养请示的答复 | 1991年10月11日公法[1991]481号 | 该答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刑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12 | 公安部法制司对“嫖客已付给暗娼财物但尚未发生,性关系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的答复 | 1991年12月12日公法[1991]176号 | 该答复与《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相抵触。 |
13 | 公安部法制司关于对假释、缓刑人员能否劳动教养的批复 | 1993年4月5日 公法[1993]37号 | 该批复与《刑法》相抵触。 |
14 |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对当场抓获或传唤、拘传时的讯问查证时间是否折抵劳教期限的请示》的批复 | 1993年4月26日公法[1993]43号 | 该批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15 | 公安部法制司关于多次卖淫、嫖娼未被公安机关处理的能否实行劳动教养的答复 | 1997年9月4日 公法[1997]88号 | 该答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明确规定。 |
16 |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伪造和倒卖伪造车票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答复 | 2001年6月20日公法[2001]30号 | 该答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 |
附件4:
公安部和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规定废止的有关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及文号 | 废止理由 |
1 | 公安部关于劳教分子外逃时间是否计入劳教期限之内等问题的答复 | 1963年2月21日 [63]公发(劳)字第124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2001]16号 |
2 | 公安部关于县、镇收容劳动教养和地区举办劳动教养场所问题的批复 | 1980年7月31日 [80]公发(教)137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2001]16号 |
3 | 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卖淫活动的通知 | 1981年6月10日 [81]公发(治)84号 | 1990年9月5日 公发[1990]21号 |
4 | 公安部关于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不够刑事处分的劳改犯刑满释放时可否直接送劳动教养问题的批复 | 1981年7月20日 [81]公发(劳)109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5 | 公安部关于收容劳动教养人员年龄问题的通知 | 1981年11月30日 [81]公发(教)168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6 |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有关劳教方面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 1981年12月9日 [81]公发(教)172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7 | 公安部批转三局《关于进一步制止卖淫活动和查禁淫秽书画、淫秽物品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 1982年6月5日 [82]公发(治)79号 | 1990年9月5日 公发(1990)21号 |
8 | 公安部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查禁淫书淫画和其他诲淫性物品的暂行条例》的通知 | 1983年2月21日 [83]公发(治)23号 | 1990年9月5日 公发[1990]21号 |
9 | 公安部对辽宁省关于当前是否放宽对劳教人员年龄限制请示的答复 | 1983年10月22日 [83]公(刑)54号 | 1990年9月5日 公发[1990]21号 |
10 | 公安部关于严禁赌博活动的通知 | 1983年12月13日 [83)公发(治)150号 | 1990年9月5日 公发[1990]21号 |
11 | 公安部、司法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对职工中被收容劳动教养并注销城市户口的人员是否开除公职问题的答复 | 1983年12月23日 [83]公发(研)161号 | 2000年10月13日 公通字[2000]90号 |
12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 | 1984年1月9日 [84]高检发(研)2号 | 2002年2月25日 高检发释字[2002]2号 |
13 | 公安部、司法部、劳动人事部关于[83]公发(研)161号文件是否适用于这次打击行动以前问题的答复 | 1984年3月1日 [84]公发(研)37号 | 1990年9月5日 公发(1990)21号 |
14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劳改犯、劳教人员犯罪案件中执行有关法律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 1984年3月3日 [84]高检发(三)8号 | 2002年2月25日 高检发释字[2002]2号 |
15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怎样认定和处理流氓集团的意见 | 1984年5月26日 [84]检发(研)12号 | 2002年2月25日 高检发释字[2002]2号 |
16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卖淫、嫖宿暗娼案件应如何处理的意见 | 1984年8月7日 [84]高检发(一)19号 | 2002年2月25日 高检发释字[2002]2号 |
17 | 公安部关于北京市公安机关公开处理向外国人强行兑换外汇券案的通报 | 1985年6月3日 [85]公(刑)字81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6号 |
18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查禁赌博活动的通知 | 1985年8月6日 [85]公发53号 | 2000年10月13日 公通字[2000]90号 |
19 | 公安部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在集中打击破坏水利电力设施犯罪的斗争中拟对一批农村犯罪分子实行劳动教养的请示》的批复 | 1985年9月3日 [85]公(研)字158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6号 |
20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处理反动会道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1985年9月5日 [85]发10号 | 2000年10月13日 公通字[2000]90号 |
21 | 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和打击倒卖车票活动的通知 | 1985年11月30日 [85]发68号 | 2000年10月13日 公通字[2000]90号 |
22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严厉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的通知 | 1987年6月28日 [87]公发24号 | 2000年10月13日 公通字[2000]90号 |
23 |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劳动教养问题的通知 | 1987年8月24日 [87]公发32号 | 2000年10月13日 公通字[2000]90号 |
24 | 公安部关于对非法倒卖各种票证而又屡教不改的违法分子给予收容劳动教养的批复 | 1988年12月9日 [88]公(刑)字第119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25 | 公安部对劳教案件中损害赔偿问题的复函 | 1989年3月16日 公五发[89]0324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26 | 公安部转发山东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中应当注意和掌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 1991年8月14日 公通字[1991]63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27 | 公安部关于取缔同性恋文化沙龙“男人的世界”的情况通报 | 1993年7月5日 公通字[1993]62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28 | 公安部对陕公法发[1993]19号请示的答复 | 1993年10月20日 公法[1993]刃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29 | 公安部关于审批劳动教养案件有关程序问题的批复 | 1995年2月20日 公法[1995]5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16号 |
30 | 公安部关于对多次贩卖少量毒品行为人能否实行劳动教养的批复 | 1996年2月14日 公复字[1996]2号 | 2001年4月5日 公通字[200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