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9年01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通字〔1999〕1号
施行日期1999年01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最近,审计署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对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1996年度、1997年度收费、罚没收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两年来,公安机关加强对收费、罚没收入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在维护社会治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收费、罚没收入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较严重的问题。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1.66亿元,占被审计的收费和罚没收入总额的17.8%。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和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缴未缴、隐瞒截留应缴财政收入共计13.56亿元。二是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的各种收费项目达100多项,收费金额达8.33亿元。三是收费、罚没款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帐外帐和小金库6.38亿元,乱支乱用、乱发钱物6010万元,贪污私分31.44万元,无票据或用不合规票据收费2.79亿元。四是对罚没物资和赃物管理混乱,不按规定上缴或拍卖,长期滞留在单位和个人手中。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了处理,共补交财政3.49亿元,追回被挤占挪用资金7038万元,罚款9499万元。
从审计署审计的情况可以看出,各级公安机关在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腐蚀了队伍,败坏了党风,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和监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提高对收费、罚没收入加强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这是关系公安机关消除腐败,加强队伍建设,维护自身形象的大问题。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抓好公安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工作。今后,哪个地方在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中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哪里公安机关的领导要负直接责任。
二、 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决定。对已明确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不准隐瞒截留,坐支挪用。
三、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执收执罚,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
四、 要加强对收费和罚没收入财务收支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手续,堵塞漏洞,杜绝帐外帐和小金库,制止乱支乱用、贪污私分等违法违纪问题。
五、 要组织审计和财务部门,对收费、罚没财产物资和银行开设帐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整顿。对违纪违规问题要限期纠正,对贪污私分等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
六、 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对收费和罚没财产物资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