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1年04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交管〔2001〕62号
施行日期2001年04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使用驾驶证防伪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示》(云公交[200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按照我局《关于做好使用驾驶证防伪膜有关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0]261号)规定,2001年5月1日后车辆管理所签发的驾驶证要使用全国统一的防伪膜,对原有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重新换发。
二、 对你总队目前库存的全国统一的旧版防伪膜,同意你总队在学习驾驶证上继续使用至2001年底。但2001年5月1日起新签发的正式驾驶证和临时驾驶证,不得使用旧版防伪膜,必须按规定启用新版驾驶证防伪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