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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公安部关于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纠正统计不实问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0-25   阅读: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0年03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0〕19号

施行日期2000年03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1999年,各地公安机关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中办发(1998)7号)精神,按照《公安部关于贯彻“两办”<通知>精神坚决纠正在公安统计中弄虚作假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8)49号)和《公安部关于纠正统计不实工作的情况通报》(公通字(1999)29号)要求,积极改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纠正统计不实的问题,取得了程度不同的成效。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在解决刑事案件立案不实的问题上决心大,措施硬,工作实,取得了突出成效。此外,火灾事故如实统计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统计数据的真实度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应当指出,当前统计不实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交通事故等方面纠正统计不实的工作还没有摆上日程,问题比较突出。即使纠正刑事案件立案不实的工作,也只是在部分省、直辖市取得了明显进展,大多数地方还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一问题,立案不实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准确判断形势和科学决策,也埋没了广大民警的辛勤工作,助长了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

今年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已明确提出:“要结合‘三讲’教育,重点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大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脱离实际、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实事求是地正视问题,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地统计数字。今年各级公安机关都要下决心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统计不实的问题,在跨入新世纪的时候彻底甩掉这一包袱。”要实现这一目标,全国公安机关必须上下一心,全国一盘棋,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来推进这项工作。为此,公安部要求:

一、 结合“三讲”教育和“三项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纠正统计不实的问题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充分认识统计不实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公安部的要求上来,痛下决心,做出最大努力,年内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要借助在全国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班子中开展“三讲”教育和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三项教育”的东风,把能否纠正统计不实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不是讲政治,讲正气,能不能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有无党性觉悟的一条标准,列入“三讲”教育和“三项教育”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严格纪律,狠抓落实。对那些置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于不顾,在统计上顶风作假者,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狠刹在公安统计中弄虚作假的歪风。


二、 做好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各地要把公安部的要求及时地向党委、政府作出汇报,并向有关部门说明坚决纠正统计不实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纠正统计不实问题可能会带来的新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公安机关纠正统计不实工作的领导与支持,为从根本上解决统计不实的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三、按照彻底甩掉包袱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纠正统计不实的工作。一是要把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统计都纳入到纠正统计不实的工作中,明确目标和要求紧抓不放,抓出成效。二是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正统计不实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从基层抓起,层层落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统计法》和《公安统计工作规则》的规定,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将纠正统计不实工作的进展情况作为考核下级和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进行严格考核。三是对现有的各种考评制度和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与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相违背,不利于纠正统计不实工作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四是对各地制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方面的统计标准、统计口径进行全面核查,凡不符合公安部规定要求的,应立即予以纠正。五是认真做好统计不实问题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问题的实际情况,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对检查出来的本年度瞒报、漏报的统计数据要在全年的统计中进行补报。六是要制定纠正统计不实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今年上半年各地要基本查清楚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底数,并提出解决统计不实问题的有力措施和要求,使纠正统计不实工作初见成效;今年年底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度要实现根本性的突破。


四、 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纠正统计不实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纠正统计不实是一项艰巨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真正取得成效,必须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及时主动地发现和解决认识上、工作上、技术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公安统计工作所面临的实际困难。要逐步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提高公安统计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加强有关的制度建设,支持和保证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使公安统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现代化的发展轨道。

以上请报告党委、政府并抓紧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部。

200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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