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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0-25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8年07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8〕104号

施行日期2008年07月2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 组成人员

主 任:王岐山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陈德铭 商务部部长

张 平 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伯华 工商总局局长

毕井泉 国务院副秘书长

委 员: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欧新黔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姚增科 监察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高宏峰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马秀红 商务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张 勤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 穹 法制办副主任

蔡鄂生 银监会副主席

桂敏杰 证监会副主席

魏迎宁 保监会副主席

王禹民 电监会副主席

三、 其他事项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商务部承担,马秀红同志兼任秘书长。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委员会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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