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财政部
发文日期1996年01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通字〔1996〕6号
施行日期1996年01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的通知
(1996年1月21日 公通字[19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安厅(局)、财政厅(局):
为了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稳定监所秩序,确保监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现将制定的《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并报公安部、财政部备案。
附件: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
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内贸易部,武警总部。
附件: 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 单位: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