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14年01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4年01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局(总队):
为方便群众申办出入境证件,提高受理审批工作效率,我局将现行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三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附后),并对填表方式、填写要求、受理系统、档案保存等进行了调整优化。现将新申请表样式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高度重视新表的启用工作
简化申请表格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提高出入境精细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新申请表不仅方便申请人填写,而且减少民警录入内容,能够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实现"便民利警"的工作目标。申请表的调整涉及整合证件受理审批系统、档案保存、证件递送等系列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新申请表如期顺利启用。
二、 认真做好警力调配和岗位培训工作
启用新表格后,拟使用现代化的自动生成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和受理民警需要填写的内容。我局正在研发自动填表系统,拟安装在每个受理窗口的电脑中,一般情况下,通过读取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提取申请人户籍信息和照片自动填充到表格相应栏目中,由受理民警打印生成申请表。申请人只需选择拟申办的证件并补充填写少量信息,即可完成表格填写。这是主要的填表提交方式。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辅以互联网在线填写、现场手工填写、受理大厅自助机填写等作为补充。为提高办证效率,减轻受理窗口民警压力,受理量大的窗口单位应尽可能将指纹采集、申请材料初核等辅助性工作前移,避免申请人长时间等待,大厅出现拥挤。新申请表启用后,前台受理和后台审批均不再按照证件类别区分,受理审批岗位要随之整合,每一个窗口民警须熟练掌握各类证件的申请条件和材料,后台也要实行统一审批,不能将申请材料拆分,审批岗位民警亦应熟知各类证件的审批标准。各地要合理调配整合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满足工作需求。
三、 抓紧完成系统改造和调试工作
目前,各地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是按照证件种类分别设置,民警在受理时需分别进入三类证件受理界面重复录入相关信息。我局将于春节后出台技术标准,指导各地按照新申请表内容对操作界面及审批签发程序进行调整。请各地抓紧与本省的系统开发商联系,严格按照部局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系统改造,并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调试,确保新申请表启用后证件签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顺畅。
四、 科学调整护照调控措施
新申请表中删除了"出国事由"和"前往国家",各地应当立即对现行的护照调控措施进行梳理评估,对于无执行成效的尽快上报我局后取消。今后,除个别反恐维稳形势严峻地区,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实施调控措施。
五、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新申请表启用后,我局对申请环节的相关工作要求也将进行调整。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护照,只需提交一方监护人的意见并到场;采集签名时申请人可个性化签名,无需再以规范汉字书写;档案保存实行一人一档,按时间顺序而不再按证件种类归档等。请各地严格按照新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原有业务规范中与本通知冲突的地方,按本通知执行,我局将及时梳理修订业务规范。
为确保"三表合一"工作顺利推行,我局拟于3月初在浙江省试点启用新申请表,于4月1日在全国启用。请各地严格按照新申请表格式印刷(A4纸张正反两面),不得增加其他填写项目,切实减轻群众填表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并注意控制现行旧版三类证件申请表的印刷数量,尽量消耗完库存。各地要对新旧表格衔接期窗口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研判,避免准备不足引发炒作和被动,遇有重大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我局。
联系人:卢凯 电话: 010-66263835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2014年1月21日
附件1: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附件2
关于《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的说明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分为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选择办理出入境证件、取证方式和邮寄地址、监护人意见或委托他人办证、申请人声明、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内容等7个部分。
一、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栏
通过直接读取申请人二代身份证的信息自动填写“姓名”、“拼音姓”、“拼音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户口所在地”、“照片”信息。其中,户口所在地截取到县(区)即可,主要是为了区分是本户籍地办证还是异地办证,通过身份证提取的照片可打印为黑白照片。如本人自行填写申请表则提交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不要求像素和是否为近期照片。制证照片按照现行方式采集。
二、选择办理出入境证件栏
申请人希望申办何种出入境证件可直接在相应栏目内选择,方便一次办理多类出入境证件。
(一)普通护照。如选择补发、换发护照,由受理民警直接从系统查询其原护照号码,办理补发和换发加注,补发不需要申请人提交护照损毁的原因说明和遗失、被盗的情况说明。如选择失效重新申领,由受理民警直接查询其曾持护照号码,办理曾持照加注(最新失效的护照号码)。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同时在该加注项上打印其他两个曾持护照号码,这时需要申请人在表格中写明其希望加注的曾持护照号码。申请人如对已持有的护照另行申请曾持照加注的,须在表格中填写希望加注的多本护照号码。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考虑到群众多样化需求,为下一步调整优化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申请手续和审批政策做好准备,增加了“仅申请通行证”的业务类型,并在“探亲”类签注中增加了赴澳门“1年多次”的情形。
(三)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考虑到群众多样化需求,为下一步调整优化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申请手续和审批政策做好准备,增加了“仅申请通行证”的业务类型,近期还将调整赴台探亲签注签发管理办法,增加赴台探亲多次签注情形。此外,对有需求的申请人,可依其申请按照2003-2版往来台湾通行证打印制作规范制作相关加注。
三、取证方式和邮寄地址栏
申请人可自由选择领取证件方式。如选择邮寄送达,需填写详细邮寄地址(快递公司已入驻窗口、申请人还需到快递公司填写邮寄地址的地区,无需在申请表填写地址)。
四、监护人意见或委托他人办证栏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必须到场,但只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并签署同意其办证的意见;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申请人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时存在由监护人或委托他人代办的情形。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可在表格中根据不同情形进行相应选择。“本人系申请人的 ”,横线中填写本人与申请人的关系,例如: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
五、申请人声明栏
主要目的是告知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交材料,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并采集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可以习惯方式书写姓名,只要不压线和出框即可,少数民族申请人可以依照少数民族语言姓名签名,不具有签名能力的人可不签名。
六、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栏
申请人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如自愿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关服务,则在此栏中签名,以示授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其指纹模板信息写入其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芯片中的香港、澳门主管部门专属应用区域,并允许港澳主管部门在口岸查验中进行读取。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
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栏
(一)指纹采集情况。如能正常采集拇指指纹,则只需采集民警签名即可,如不能正常采集,则采集民警选择原因,并还须由另一民警进行复核签字。对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指纹存储于电子普通护照和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受理意见。受理民警只需签名,如发现问题可在框中注明,审核人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并签名或签章。
(三)审批签发意见。一名有审批签发权的民警签名即可。
八、其他与表格相关的问题
(一)受理审批材料流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由地级市审批,少数授权的县可以审批港澳台再次签注。如申请人在获得授权的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同时申请港澳台再次签注和护照,则县级审批完签注后直接将全部纸质材料转报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并最终由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存档。对于部分已实行无纸化审批的地区,由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保存纸质材料,只需将电子档案转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二)材料补齐及存档。如果申请人申请三类证件,其中一类或两类证件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充,其他证件材料无问题,受理民警可征求申请人本人意见,如愿意等待一起办,则请其补充材料后再统一进行后续审批。如不愿意等待,则先办理材料齐全的那类证件,待申请人补充材料后再重新填表办理剩余的那类证件。启用新申请表后,办证材料不再按照证件类别而是按照办证时间每个申请人一份档案,每10个或20个申请人档案存为1卷。
(三)关于办证时限和制证。我局拟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统一为10个工作日、港澳台签注5个工作日受理审批制证完毕。如果申请人申办三类出入境证件,并选择到出入境窗口取证,民警告知申请人按照最晚那类证件出证时间一并取证,避免重复奔波;如果申请人对某类证件有特急的需求,则提前去窗口单独领取。如果申请人选择邮寄,在省厅统一制证的情况下一并寄送;但由于制证层级不同(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在省厅制证;港澳台再次签注在地市或少数县制证),可能会出现省厅和市、省厅和县分别向申请人邮寄的情况,应向申请人进行适当的解释。
(四)关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证。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附件3
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入境管理部门:
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单位全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单位同意该人申办:□普通护照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1、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出入境证件须提交此函。
2、登记备案单位须在同意办理的出入境证件类型前打钩,并划掉不同意办理的证件类型。
3、本函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