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12届)第3号――关于终止武予鲁等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公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8-25   阅读: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届]第3号
【发布日期】 2013.12.28

【实施日期】 2013.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三号)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武予鲁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徐龙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王术君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季建业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武予鲁、徐龙、王术君、季建业的代表资格终止。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高小宏因病去世,高小宏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高小宏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

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84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