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13.12.28
【实施日期】 2013.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6月5日由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