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5年10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5〕77号
施行日期2005年10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通字[200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
近年来,随着通信产业的迅速发展和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机发送短信息实施诈骗、传播违法信息的情况日渐突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有效遏制利用手机发送违法短信息从事诈骗、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的发展势头,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切断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的源头,确保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工作
当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动,大肆进行手机短信息诈骗和传播违法短信息等活动,影响面不断扩大,受害群众越来越多,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极少数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对社会心怀不满的人,也在编造、传播一些明显带有诽谤、煽动性内容的手机违法短信息,企图破坏社会稳定。依法开展对手机违法短信息的治理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净化社会环境,打击违法犯罪的必然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手机违法短信息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常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协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的工作,从源头上根治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的行为,有效地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二、 突出重点,集中治理人民群众接触多、反映强烈的诈骗、骚扰和色情类违法短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内容违反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手机短信息进行查处。重点治理广大人民群众接触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发送下列手机违法短信息的行为:一是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二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三是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四是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五是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的。各地要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情节、造成的社会影响、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危害程度等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对涉案人员进行查处,从违法源头上进行有效治理。
三、 建立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确保治理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各级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调、顺畅、高效的日常打击处理工作协作机制,各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协作,发挥整体合力,共同做好依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工作。
(一)发现机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通过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获取利用手机违法短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其中,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要直接受理群众对手机违法短信息的举报。各电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对用户不良信息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并定期将有关情况报通信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研判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对手机违法短信息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筛选,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手机违法短信息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查处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手机违法短信息的举报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要依法查处,并视情提出关于对涉案手机停止服务、对涉案帐户进行冻结的意见,送请通信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采取相应措施。通信管理部门对公安机关提出对发送违法短信息手机停止服务的意见,要及时通知并监督电信运营商对该手机采取措施。各级金融机构要根据公安机关提出的对涉案帐户进行冻结的意见和《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1号)的规定,及时落实有关冻结措施。
(五)宣传机制。各级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治理工作宣传,充分反映手机违法短信息给人民群众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揭露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手法,提醒群众防止上当受骗,对发现的手机违法短信息线索,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备查,并深入宣传开展查处手机违法短信息工作的目标及成效,抓住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剖析,表明常和政府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的决心和信心,弘扬法制,净化社会风气,震慑犯罪,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为了保障全国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工作的顺利、持续开展,保障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间建立的日常工作机制能够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主动工作,提前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请即研究贯彻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内容转发给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