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
发文日期2016年03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0号
施行日期2016年03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3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2016年3月1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决定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令第63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