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5年11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5〕58号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2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李鹏(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委员邹家华(国务院副总理)
郭树言(国家计委副主任)
蒋祝平(湖北省省长)
肖秧(四川省省长)
陆佑楣(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周正庆(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世忠(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耀邦(国家计委副主任)
石万鹏(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张皓若(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韩德乾(国家科委副主任)
牟新生(公安部副部长)
范宝俊(民政部副部长)
刘仲藜(财政部部长)
宋瑞祥(地矿部部长)
侯捷(建设部部长)
史大桢(电力部部长)
何光远(机械部部长)
张今强(电子部副部长)
李居昌(交通部副部长)
杨贤足(邮电部副部长)
钮茂生(水利部部长)
刘江(农业部部长)
徐有芳(林业部部长)
陈邦柱(内贸部部长)
刘山在(外经贸部副部长)
殷大奎(卫生部副部长)
戴相龙(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姚振炎(国家开发银行行长)
解振华(国家环保局局长)
邹玉川(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
周光召(中国科学院院长)
邹竞蒙(中国气象局局长)
黎安田(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魏廷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唐章锦(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