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交运发〔2022〕36号
施行日期2022年04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现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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