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0年03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0〕第21号
施行日期2000年03月1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岚清(国务院副总理) 李源潮(文化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文康(卫生部部长) 殷大奎(卫生部副部长)
徐荣凯(国务院副秘书长) 赵炳礼(国家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高俊良(中宣部秘书长) 赵光华(海关总署副署长)
张志坚(中编办副主任) 杨元元(民航总局副局长)
周天顺(外交部部长助理) 吉炳轩(广电总局副局长)
郝建秀(国家计委副主任) 甘国屏(工商局副局长)
吕福源(教育部副部长) 梁 衡(新闻出版署副署长)
邓 楠(科技部副部长) 桑国卫(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晋有(国家民委副主任) 佟华龄(旅游局党组成员)
罗 锋(公安部副部长) 佘 靖(中医药局副局长)
杨衍银(民政部副部长) 宋明昌(出入境检验局副局长)
范方平(司法部副部长) 李建华(总后卫生部副部长)
高 强(财政部副部长) 王俊杰(武警总部后勤部副部长)
徐颂陶(人事部副部长) 李奇生(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王东进(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胡春华(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孙永福(铁道部副部长) 刘海荣(全国妇联副主席)
胡希捷(交通部副部长) 孙爱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
孙广相(外经贸部副部长)
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兼任。
今后,协调会议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协调会议办公室审核后,报协调会议组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