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108号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瑞马唑仑(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