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99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对《关于深圳海上豪华游艇有限公司开航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03   阅读: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9年06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境检〔1999〕738号

施行日期1999年06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你总站《关于深圳海上豪华游艇有限公司开航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总站蛇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承担深圳海上豪华游艇有限公司组织的游艇入出境边防检查和管理任务,待交通部主管部门批准该项目后,开始实施 ;


二、 随游艇人出境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人出境证件,从蛇口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站的检查和管理 ;


三、 香港游艇到内地旅游是一项新业务,你总站要指导有关边检站制定专门工作制度,加强对这类游艇的检查和管理,严密查控措施,确保边防检查任务的完成 ;


四、 执行此项勤务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此复。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