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7年01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07年01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近4亿张。为进一步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公安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进一步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为返乡群众换发二代证工作。春节期间,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建立办证“绿色通道”,采取适当延长办证窗口工作时间、安排在节假日办证等措施,为返乡过节群众换发二代证。各地制证中心(所)、派出所等单位,要合理安排好节日期间的轮值班工作,确保民警在岗在位,遇有群众申请要及时受理。
二是进一步缩短制证周期。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二代证受理、审核、签发、传输流程,在确保证件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缩短制证周期,保证群众尽快领取证件。对春节期间受理的二代证信息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审核、签发、上传,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及时分发到各地。
三是积极开展上门送证服务。各地公安机关将制作好的二代证后及时分发到派出所;派出所收到证件后,要及时通知群众领取。同时,要求各地对老弱病残和交通不便地区等领证困难的群众,要组织上门送证服务活动。
四是坚决制止违规收费行为。各地公安机关在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地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换发二代证的收费政策,坚决杜绝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