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04   阅读: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01月1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客货混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成为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车辆生产和登记管理,进一步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和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客货混载等问题,从生产和登记环节协同发力,科学谋划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车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客货车质量安全水平。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从严格轻型货车和客车安全标准、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管、强化车辆登记检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一是提升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严格轻型货车发动机、货厢、轮胎以及轻型客车内部空间、座椅、安全带等要求,从产品源头遏制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行为。二是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管。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违规生产追责,对发现“大吨小标”等违规产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三是严格车辆登记检验监管。严格车辆登记检验等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查验车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公告》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对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办理登记检验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下一步,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把好重点车辆准入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车辆生产和登记管理,全力做好《通知》相关内容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提高安全技术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预防和遏制轻型货车和轻型客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