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9年02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纠办发〔1999〕1号
施行日期1999年02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对治理公路“三乱”暗访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公安厅(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1月12日至22日,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家林业局抽派人员,邀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记者参加,联合组成三个暗访组,由“两部一办”各派一名司局级干部带队,分别对山东寿光至北京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全线、海南至北京方向和海南至上海方向两条绿色通道重点线路的治理“三乱”情况进行了暗访。暗访组事先不给当地打招呼、自带经费、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采取跟随菜车行进、随机询问过往车辆、有重点地实施夜间巡查的方式,暗访检查了103、104、105、106、107、110、205、206、 309、312、316、318等12条国道、省道的相关路段,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10省(市)62个县(市、区)的56个公路收费站、检查站,行程4180公里,沿途向近百名过往车辆的司机进行了现场采访和调查了解,较为客观真实地摸清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现状,发现并及时纠正了一些突出的“三乱”问题。“两部一办”领导对这次暗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决定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这次暗访结果表明,当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绝大多数收费站、检查站和工作人员的执收执罚行为比较规范,有绿色通道的意识,路面车流亦比较通畅。所遇司机普遍反映说,现在的公路比过去好走多了,收费、罚款比过去规范多了,违规乱来的事也少多了。但是,形势不容乐观,每个暗访组在所途经的一些地区和路段都发现了一些“三乱”方面的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
1.有的地方和部门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查车、收费、罚款。如湖北省黄梅县农业局擅自在105国道上设立界子墩植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对过往菜车只收费不检疫,甚至对同一菜车重复收费。武汉市江夏区贺站镇工商所执法人员在107国道拦截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安徽省宿松县北八里等3个动物防疫检查站,拦截来往运输动物的车辆,仅凭感观检查,就收取20至40元不等的检查费。安徽省桐城市城关交警使用交警大队印制的面额2元票据在路上收取通行费。
2.有的地方在国道、省道上设立的收费站过多过密,特别是省与省、县与县交界处和两条国道交叉处尤为严重。如山东省辛集闸收费站与河北省黄辛路辛集收费站之间距离仅1.2公里。在安徽省途经9个收费站,其中6个收费站的间距为19 32公里。
3.少数公路收费站、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山东省广饶县乐安桥收费站违规派人驾车到离收费站2公里、没有任何收费标志的村级公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强行对被截车辆处以收费站正常收费6倍的罚款和扣压车辆附加证。江西省南昌大桥未按规定悬挂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收费站的标牌,并在大桥收费站不足500米处又单设了验票亭。105国道上的江西省赣州黄沙收费站和110国道上的北京延庆县张山营公路稽查站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扣压超载汽车司机的行驶证或驾驶执照。湖北省咸宁殷家咀木材检查站长时间扣留山东省青岛市的一辆货车不做处理。安徽宿松县木材检查站2名工作人员在值班时间将腿放在椅子背上,衣冠不整。河南省临颖县交警大队的交警在107国道上对过往车辆以超载为由用事先填好的罚款单向司机随意罚款。此外暗访组还发现有的收费站不按要求设立收费公布栏、有的收费站工作人员不佩带上岗证、收费不给收据等问题。
二、 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及时对发生“三乱”问题的当事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安徽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太华、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汪洋等领导同志亲自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决定在1月19日前撤除全省在公路上设置的33个动植物检疫消毒站,并责成有关部门对发生在安徽省境内的“三乱”行为做了处理:针对怀宁县月山镇文明集镇建设管理处背着领导越权上路问题,给予管理处主任撤职和辞退处理,给予月山镇镇长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桐城市公安交警乱收费问题,给予桐城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桐城市交通局城关交管站当班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省政府发出通报,要求全省举一反三,切实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决不允许“三乱”在江淮大地横行。江西省在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黄智权同志的直接过问下,对赣州黄沙收费站违规收费,且态度不好的当事人给予除名处理,并于1月16日撤除了在南昌大桥设立的验票亭。湖北省政府决定撤除了全省在公路上设置的36个临时动、植物检疫监督检查点;黄梅县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连夜召开会议,决定没收界子墩植物检疫站自建站以来收取的2.3万元检疫费,责令县农业局就违规设站问题做出深刻检讨,对县农业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对其他5名有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武汉市政府对该市江夏区贺站镇工商人员违规上路拦车罚款一事及时发出了通报,对工商所当事人给予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镇工商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截止目前,各地已处理暗访中发现的问题12起,撤销违章设立的检查站、收费站70个,处理直接责任人20名。其他地方发现的“三乱”问题正在处理中。
三、 这次暗访组发现的问题,在其他省(区、市)的国道、省道的一些路段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应引起各地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加大力度,标本兼治,巩固和扩大已有的治理成果,严防公路“三乱”出现回潮和反弹,特作如下要求: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规定(国发[1994]41号),除经省(区、市)政府从严审查批准,公安、交通、林业三个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在公路上设置必要的检查站、收费站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严禁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向收取通行费、实施罚款处罚的单位和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这些都是硬规定,绝不允许借口特殊,擅自变通、开口子,违者要从严追究决策者的领导责任。
2.公安、交通、林业部门要依法办事,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行为。要层层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它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列为有关部门进行行业作风整顿、开展“三讲”教育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内容,增大端正行风的压力和动力。
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两部一办”已决定,按照道路和车辆收费管理改革的要求,对公路上现有的各类路桥收费站、检查站进行一次清理整顿,非法设置、已还完贷款和经营期满的要坚决取消,继续保留的,不仅要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而且要公布收费的期限,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保持反弹“摘牌”的压力,在确保国道、省道和绿色通道畅通的基础上,积极向治理县乡道路和内河航运的水路进一步延伸。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总的要求,不等不靠,及早拿出抓落实的举措。当前,春节将至,春运的繁忙期往往是公路“三乱”的易发期和多发期,能否采取措施,严防反弹,使今年的治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是对各地和有关部门的一次严峻考验。无论是这次暗访查过的地区,还是没有查过的其他地区都要从上述通报的问题中汲取经验教训,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要在春节前后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大明察暗访的频率和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地区和路段,要盯住不放,加强监管。对于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三乱”行为,不仅要从严处理责任人,而且要坚决取消所在地、县、市基本无“三乱”地区的资格,限期整治;必要时,“两部一办”将直接“摘牌”,予以公开曝光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