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0年01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发〔1990〕2号
施行日期1990年01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现将《第一次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俞雷副部长、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云世英组长、交通管理局张正常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和本地实际,研究贯彻执行。
1990年1月15日
第一次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至十八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主管副厅、局长,交通管理局、处长和部分市县公安局、交警队的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李伯勇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公安部副部长俞雷作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为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运输的安全与畅通而努力”的报告,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云世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张正常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会议以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检查三年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86〕94号文件)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分析交通管理面临的形势,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一
会议充分肯定了三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交通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一致认为,统一的交通管理机构的建立,解决了政出多门的弊端,为加强全国道路交通管理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交通管理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改变了我国交通管理在许多方面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加快了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高了现代化管理能力;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中心,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治理交通环境,城乡交通秩序逐步改善。多年来存在的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经商、违章建筑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畅通的现象,已大为减少,主干线公路交通严重阻塞现象得到缓解,平均车速提高。特别是交通事故大幅度直线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从一九八七年开始,事故上升比例回落;一九八八年除事故死亡人数增加2.57%以外,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减少7.4%和8.97%;一九八九年一至十一月,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6.59%、6.82%、和8.31%,少死四千一百零一人。初步实现了三年前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事故要下降、车速要提高”的要求。同时,保证了国家养路费征收任务的超额完成。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大大增强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整体作战能力,特别是在应付各种突发事件中,交通民警以其覆盖面广、机动性强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会议认为,交通管理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行政管理水平的标志之一。交通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良好的交通循序,是保证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治安的一面镜子。在公安工作中,交通管理是与社会、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一项业务工作,是直接为发展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就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6〕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权威。
--要牢固树立为交通运输和交通参与者服务的思想。制定交通管理政策、法规以及重大措施时,必须站在全局高度,从有利于交通运输和社会治安两个方面考虑,自觉地服从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
--要坚持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中心,正确处理安全与畅通的关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力求达到畅通。
--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落实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责任制,使各行各业共同承担交通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要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从严管理,树立交通法规的权威,反对各自为政。无论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见违必纠,当罚则罚,坚持不懈。
--要从我国混合交通的国情出发,从科学管理入手,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统筹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吸收国外先进科学理论、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形成适应我国混合交通特点的管理模式,向交通管理现代化迈进。
二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当前交通管理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道路基础设施与车辆、流量急剧增长的矛盾日益尖锐,预计到本世纪末,全国道路交通量、机动车还将以1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混合交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改变,发生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的因素仍然很多;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形势下,一些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个体运输户忽视交通安全的情况相当普遍;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培养起来;交通事故减少的趋势还不稳定,重大恶性事故仍较突出。严峻的治安形势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必然增加交通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我们工作中也还有不少缺点和问题。就全国来说,交通管理如何适应变化了的形势,还缺乏科学的对策,与改革相配套的法规、标准跟不上;公路交通管理基础薄弱,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大量路面失控;队伍的素质与所担负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但是,也必须看到做好工作的有利条件。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和采取的措施,必将为交通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对交通管理工作愈来愈重视,解决我们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和困难。我们多年来的经验,也为今后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会议提出,今后五年交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改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稳定交通事故减少的趋势,在一九八九年的基础上,万车死亡人数减少8%~10%,干线道路平均车速提高10%。为此,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86〕94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实行预防事故、缓解阻塞、综合治理、安全畅通的方针,结合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事故处理和事故对策研究指导,严格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快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加强交通法规、标准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逐步实现交通管理科学化,法规、标准系列化,教育培训正规化,装备设施现代化。
会议认为,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94号文件的规定,进一步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是巩固和发展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必须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公路检查站由公安机关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的规定,减少站点,制止非法检查。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可以委托农机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和发牌发证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抓紧解决。
三
会议认为,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关键在于交警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要继续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从思想、组织、业务、作风上进一步加强交通警察队伍的建设。
第一,完善管理机构。为适应交通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特点和行使交通管理职权的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即交通警察总队和公安交通局(处)两个名称并用;地(市)称支队,县(市)称大队或队。地、市任免支队长,县、市任免队长,要事先征求上级公安机关的意见。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尽快组建干线公路乡镇交通管理机构。
第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要根据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公安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公安部印发的《部分地区交通警察队伍廉政建设座谈会纪要》,健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政工机构和政工人员。对全体交通民警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警清廉教育,以“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立功创模、评选优秀交通民警活动,大力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要结合交通管理工作的特点,不断完善和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把行政管理与经营活动严格区别开来。对违法违纪的,要依法查处。
第三,关心交通民警的生活,改善工作和居住条件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定期体检和休息、疗养制度,保留交通警察的污染保健补贴,由各地自行解决。
第四,加速干警培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造就一支一专多能的交通警察队伍。各地要根据公安部印发《交通警察培训规划》,抓紧组织落实。总队和支队都要安排足够的教育经费,争取在三四年内,将全部干警轮训一遍,并逐步形成短期训练与正规化教育相结合的培训体系。今后招收交通警察除了技术性强和业务工作特殊需要的以外,原则上都要从警察院校毕业生中选调;从其他途径招收民警,必须先经过支队以上开办的训练班训练。
第五,加强装备建设,严格经费管理。要根据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尽快拟定交通警察装备标准;近期主要是加强县(市、区)交通警察队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事故勘查器材和分级信息网的建设,争取两三年内在省(区、市)范围实现有线、无线通讯网络化;要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开辟多种渠道。要抓紧理顺交通管理经费渠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交通管理经费要用于交通,专款专用,不准平调挪用。各项经费和罚款上缴、返还,要严格遵守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认为,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督促检查。要切实把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好,对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和任免要严格把关,并保持领导骨干和专业人才的相对稳定。对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问题,特别是涉及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问题,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亲自出面协商解决。
会议号召全体交通民警要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继续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同心同德,勤奋工作,为促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