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8年05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质检执联〔2008〕244号
施行日期2008年05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8年5月5日国质检执联[2008]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改革、公安、环保、建设、商务(经贸)、工商、林业厅(局、委)、电监会派出机构:
根据《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三年(2005-2007年)规划》的要求,2005年到2007年,各地各部门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稳步进行,成效显著。建材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行业总体产品质量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人造板、水泥、涂料等产品质量水平有显著提高,企业技术基础和自主开发能力有所增强,产生了一批优质、名牌建材生产、经营龙头企业。但是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建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释放量超标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部门间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监管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决定2008年在全国范围进一步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指导思想,在进一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建材产品设计、原材料、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建立建材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建材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大力提升我国主要建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树立和维护我国产品良好国际声誉,保障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北京奥运顺利召开。
二、 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建筑用钢材、人造板、水泥、涂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等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和建设工程安全的产品。重点整顿生产、销售和在施工中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等违法行为。
重点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责任明确、高效互动的监管机制。既要根据产品监管链各个环节和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分段管理,形成合力,又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打扶结合的有效机制。
重点加强受灾地区建材市场监管和整治力度,全力支持和保障受灾地区重建工作。
重点建立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格建材产品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
三、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要在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分工协作的高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尽快形成市场监管合力,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认真调查,详细摸底。各地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负责监管的领域和环节,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全部建材生产、销售、租赁、开发商、施工单位质量诚信档案,进一步完善不合格建材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重视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建材市场的监管。
(三)严格执法,重拳打击。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监测。依照《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执法部门要以GBl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l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l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l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l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产品安全指标为重点,依法严查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辅材料、溶剂、胶黏剂、添加剂等组织生产的行为。防止有毒有害建材进入流通领域和用于建筑工程。
(四)完善监管,健全链条。生产、销售和使用上述重点产品的企业必须就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进货、生产加工、检验、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建立完整的纪录台账,产品必须按照法律和标准规定加贴标识,并附有检测报告、材质单等文件,保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所有重要建材产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严防问题产品走向市场。
(五)扶优扶强,以质取胜。努力培育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优质工程。生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地方推动开展创建优质建材产品生产基地等活动,努力打造一批世界级的知名品牌,扩大企业和整个行业国际市场占有率,树立我国商品的良好形象。
(六)支持奥运,有力保障。加大对重点产品,特别是与奥运会重点工程相关产品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奥运会重点建筑工程的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奥运会顺利进行。5月至6月份全国建材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将对涉及奥运的建材产品整治工作进行联合督查。
(七)积极宣传,加强引导。各级监管部门要就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的处理等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予以发布,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98热线作用,鼓励举报投诉,动员舆论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构应于12月20日前向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地区2008年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督办。四季度初将对各地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