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11年12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1年12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11年12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代表历来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公安工作。近些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年增多。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部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1261件,其中一次会议213件,二次会议296件,三次会议364件,四次会议388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有力指导下,在有关部委的积极配合下,我部承办的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逐步提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交办我部的388件代表建议中,由我部主办157件,由我部协办185件,供我部参阅46件,今年8月底前均已全部办结。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今年我部办理代表建议的有关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代表建议的承办责任。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孟建柱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按照李建国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在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部署,我部立即召开部机关代表建议交办会,分管部领导亲自交办,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承办责任,切实提高建议答复质量,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办理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领导对起草的答复文稿坚持逐件审核、逐件把关。对办理质量不高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各承办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代表建议承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的局领导、具体承办单位和人员,明确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确保了每一件代表建议件的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
二、 加强分析研究,力求把握代表关注的重点问题。近年来,我部加强了对代表建议的综合梳理和分析研究,力求准确把握代表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着力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我部立即着手对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系统分析,将388件建议分成9大类50小类,其中涉及户政管理方面的75件,占19.3%;涉及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65件,占16.8%;涉及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62件,占16%;涉及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59件,占15.2%;涉及边防出入境管理方面的47件,占12.1%;涉及公安队伍建设方面的41件,占10.6%;涉及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25件,占6.4%;涉及消防管理方面的10件,占2.6%。在此基础上,我部将今年代表建议与往年建议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专报了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充分肯定并予以全文转发。根据代表建议分析情况,我们对代表关注程度高、内容相对集中的建议实行优先办理、重点办理,并有针对性地加强了重点部署、强化了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了代表建议在推动公安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 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我部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明确要求凡是由我部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必须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本人直接取得联系、当面进行沟通、及时予以反馈。今年以来,我部在坚持电话沟通联系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针对张庆伟代表、万凯代表提出的打击袭警犯罪、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等建议,我部警务督察局先后派出2名局级干部,分赴北京、江西,专门登门拜访2位代表,当面沟通情况,虚心听取意见。经济犯罪侦查局还专门将陈忠林等3名代表请进部机关座谈,向他们详细介绍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通管理局在与左延安代表多次联系未果的情况下,专门向左延安代表所在的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同志汇报了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请其向左延安代表转告,后又委托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上门走访,与公司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向左延安代表进行了汇报,左延安代表专门回信表示感谢。
四、 加强工作改进,认真采纳落实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在今年代表建议办理中,我部更加注重吸收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加大对有关问题及对策措施的研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各项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建议,消防局及时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以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今年10月,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清剿火患”专项工作,并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道组织开展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国共排查高层建筑近2.6万栋,发现火灾隐患5.7万处,已督促整改5.2万处,有效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针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倡导文明驾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等问题,交通管理局积极会同中央文明办,充分依托“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平台,大力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将12月2日确定为“122交通安全日”,深入开展了交通安全社会宣传。同时,进一步强化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在严格查处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针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又于今年10月部署在全国开展了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把整治重点指向校车、大客车、大货车,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 加强跟踪问效,坚决兑现对代表作出的承诺。为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近年来,我部每年都要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从中归纳出向人大代表作出承诺、表示将研究采取改进措施的事项,进行立项督办、跟踪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千方百计兑现承诺,坚决防止“重答复、轻落实”,努力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我部梳理归纳出11类具体承诺事项,进行立项督办,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全力推动承诺事项的落实,务必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前办理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各承办单位正在抓紧落实,相关承诺事项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报告。为充分激发各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近年来,我部还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答复文稿”评选活动,坚持每年一评比、每年一表彰、每年一讲评。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把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公安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