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发文日期2012年04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治〔2012〕203号
施行日期2012年04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认真吸取贵州福泉“11·1”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动态管控工作,根据公安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并自5月1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立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是解决爆炸物品运输过程监管手段薄弱,强化动态管控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发生各类爆炸案件、事故的有效手段。对此,各地公安机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的重要意义,组织基层单位特别是专管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运输通报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教育引导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押运人员严格执行守卫看护的安全职责,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全过程管控合力。
二、 做好公安机关内部运输通报工作。县级公安机关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和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按通报范本1(见附件)的格式,把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起运地和沿途主要经停地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起运地和沿途主要经停地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签收“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后,要按系统自动生成的通报范本2(见附件)的格式予以下载打印盖章,及时送本地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运输车辆及运输过程的监督检查。
三、 做好公安机关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通报工作。县级公安机关在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后,要依据收货单位或托运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按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通报范本3(见附件)的格式,将运输许可信息由信息系统通报承运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承运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签收“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后,要按系统自动生成的通报范本4(见附件)的格式予以下载打印盖章,及时送本地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承运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部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部门收到“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后,要对承运单位的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函复承运单位所在地公安治安管理部门。
四、 严格检查,狠抓落实。各地公安机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基层公安机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做好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信息的发送、签收、通报、接收工作,确保运输通报机制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要以建立落实运输通报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运输过程的动态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运输通报机制和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纠正整改,严肃纪律要求;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系统巡查等方法,定期组织对各地道路运输通报机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即传达至基层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范本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范本1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公安局治安支(大)队: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我局批准, (承运单位、资质证明编号)将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从 (启运地)运输 (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名称、数量),途经 、 、 、 、 、 至(运达地)。运输车辆牌号 、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编号 ;驾驶员姓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押运员姓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的通知》(公治[2012]203号)要求,现将运输许可信息通报给你支(大)队,请即通报本地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运输车辆及运输过程的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旗)公安局
年 月 日
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范本2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公安局交警支(大)队:
据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旗)公安局通报, (承运单位、资质证明编号)将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从 (启运地)运输 (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名称、数量),途经 、 、 、 、 、 至(运达地)。运输车辆牌号 、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编号 ;驾驶员姓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押运员姓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的通知》(公治[2012]203号)要求,现将运输许可信息通报给你支(大)队,请加强对运输车辆及运输过程的监督检查。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公安局治安支(大)队
(盖章)
年 月 日
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范本3
市(地、州、盟)公安局治安支队: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我局批准,你市(地、州、盟) (承运单位、资质证明编号)将于 年 月 日,从 (启运地)运输 (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名称、数量),途经 、 、 、 、 、 至(运达地)。运输车辆牌号 、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编号 ;驾驶员姓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押运员姓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的通知》(公治[2012]203号)要求,现将运输许可信息通报给你支队,请即通报本地同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旗)公安局
年 月 日
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范本4
市(地、州、盟)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据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旗)公安局通报,我市(地、州、盟) (承运单位、资质证明编号)将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从 (启运地)运输 (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名称、数量),途经 、 、 、 、 、 至(运达地)。运输车辆牌号 、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编号 ;驾驶员姓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押运员姓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编号 。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的通知》(公治[2012]203号)要求,现将运输许可信息通报给你局(处),请加强对运输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格的审查。
市(地、州、盟)公安局治安支队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