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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08   阅读:

发文机关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3年07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交公路发〔2003〕315号

施行日期2003年07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绿色通道”是保障大中城市蔬菜供应,丰富人民群众“菜蓝子”的重要保证。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是近几年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1995年以来,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先后开通了山东寿光至北京、海南至北京、海南至上海、山东寿光至哈尔滨等4条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绿色通道”的开通,对于丰富城市居民的菜蓝子,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近一段时期以来,在“绿色通道”的部分路段上,由于个别执法人员未能严格执行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的有关规定,乱扣车、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收费站点过多,影响“绿色通道”的畅通,群众的举报明显增加,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进一步保障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巩固治理成果,严防“三乱”反弹

“绿色通道”沿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三乱”反弹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性,牢固树立长期抓、反复抓、抓反复的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始终作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要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文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上路设站、收费和罚款,严禁下达收费、罚款指标。“两部一办”将继续保持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力度,不定期地组织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的明查暗访,对出现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地方,不但要严肃处理,还要摘掉其基本无“三乱”的牌子,以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巩固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


二、 重申“绿色通道”的政策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沿线各级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公路收费站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站卡,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对于通过收费站的运输蔬菜等鲜活物品的车辆,要优先安排通行,有条件的收费站可开辟绿色通道专用收费道口,以确保收费道口的畅通;对于运菜车辆,除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站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外,交通部门在公路上一律不得检查和罚款。要加强“绿色通道”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路况的服务水平,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2、沿线各级公安部门要维护好治安和交通秩序,坚决打击“车匪路霸”,保障运输车辆的安全和道路畅通。对于运输蔬菜等鲜活物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和罚款。发现轻微交通违章的,应依法纠正后放行;对严重违章和严重超载的,应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根据法律、法规处以罚款,记下车号和驾驶员的姓名和单位,通知车辆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不准扣车、扣证,更不得指令运菜车辆到停车场滞留。对同一超载违章行为,当日不得给予两次(含两次)以上罚款。

3、沿线各级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自己职责,积极做好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把保障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作为当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运输高峰期以及“三乱”多发路段,要采取强硬措施重点监控。对顶风违纪搞“三乱”的,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当事人该处分的处分,该追究领导责任的追究领导责任,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


三、 狠抓源头治理,建立“绿色通道”属地责任制

海南和山东寿光等蔬菜装车地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绿色通道”属地责任制。加强对运菜车辆超载问题的综合治理,对现有运菜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核实轴载质量并重新进行标记,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绿色通道”的源头管理,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蔬菜运输车辆的配载、起运和过渡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与蔬菜销售、运输部门签订按规定装载的责任书,把住车辆装载关。要在蔬菜集散地就近加强值勤检查,确保超载车辆不出省、不出市、不出运菜车站。

沿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保障海南省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的通知》(交体法[1996]934号)的有关要求和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

二OO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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