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卫医发〔2021〕5号
施行日期2021年07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进一步加强戒毒治疗服务管理,规范戒毒治疗服务行为,保证戒毒治疗质量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司法部对《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戒毒治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公安部 司法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