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2年11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办通〔2002〕104号
施行日期2002年11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为做好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部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部监狱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福森(部长)
副组长:范方平(副部长)
成 员:张苏军(政治部主任)
赵大程(办公厅主任)
杜中兴(监狱局局长)
王 珏(计财装备司司长)
翁鑫水(监察局局长)
二、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大程(兼)
副 主 任:邵 雷(监狱局副局长、煤管局局长)
王戌生(监狱局副局长)
郭建安(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
李豫黔(直属煤矿管理局副局长)
曹学军(燕城监狱副监狱长)
三、 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部党组领导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和方针政策,对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监狱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大工作进行协调;对提出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进行审定。
办公室的职责是全面负责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研究制定监狱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协调与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各地监狱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完善方案,推动整个改革全面开展;制定预案,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