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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二年实施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20   阅读: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6年04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2006〕4号

施行日期2006年04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二年实施意见》已于2006年3月21日经司法部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重要问题及时报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二年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确保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党的十七大之前基本落实到位,现就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1.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制度,改革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和积极参与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改革,逐步健全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制度,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2. 主要目标。

--通过按照“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监狱体制。

--通过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制度。

--通过推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和完善律师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加强律师管理,改善执业环境,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律师制度。

--通过明确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形式,完善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证明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等,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通过积极参与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其他改革工作,特别是直接涉及司法行政人、财、物管理和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 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使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符合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工作制度、工作方法的创新,使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坚持立足国情,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我国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从国情出发,同时重视借鉴国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有益成果。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4. 深化监狱体制改革。认真总结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指导,推动监狱体制改革健康进行。第一批试点省份要在全额保障体制初步建立、收支基本分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企分开、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第二批试点省份要继续推进监狱与监狱企业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全面分开,提高规范化水平。开展试点单位“规范运行年”活动,推动建立规范的监狱经费全额保障体制,建立财政经费与监狱生产收入相分离的财务制度。加强对罪犯分类制度、监狱戒备等级制度和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的指导意见。做好监狱体制改革的立法工作,积极推进《监狱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积极推动《监狱法》修订,着手监狱企业立法调研工作,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的监狱管理制度。


5. 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关于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总体方案。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完善第一批6省(市)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第二批12省(市)扩大试点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机构等问题。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制度的立法工作。


6. 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快司法鉴定技术标准的制定,规范鉴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加强执业监管。重点做好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类司法鉴定的规范管理,同时根据诉讼需要,商请有关部门逐步确定其他应纳入登记管理范围的鉴定事项。建立全国和省级司法鉴定协会,加快建立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司法鉴定法律、法规,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7. 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改革和完善律师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特别是要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职责,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律师队伍管理机制。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业务建设和律师文化建设,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健全律师执业监督体系,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业纪律,惩治违法违纪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与司法部门、立法部门的沟通,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和税收政策。加强法律服务秩序调研工作,提出规范法律服务秩序的意见。加强律师工作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律师法》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律师流动管理办法、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等规章和行业规范。加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服务为民,维护司法公正。


8.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政府责任的职能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充分吸纳和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和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管理监督体系。


9. 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改进司法考试方法和模式。加大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力度,研究解决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学教育,法官、检察官任职,律师、公证员执业等衔接问题。加强协调,推进统一的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选拔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律职业领域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10. 完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适应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改革的方向,积极进行劳动教养执行方式改革。完善对劳教人员实施分阶段动态管理的模式,建立体现劳动教养性质和特点的执行制度。建立教育挽救质量评估体系,增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强化劳动的教育功能和技术培训功能,提高劳教人员解教后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强生活卫生标准化建设,保障劳教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与立法部门沟通,配合推进有关立法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劳教执法工作的需要,修改《劳动教养教育工作规定》等部颁规章,推进劳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11. 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推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结合财政部新修订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各项经费支出范围,督促各地制定和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12. 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干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目标,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教育机制,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做好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强化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警种建设。


三、切实加强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13. 高度重视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整个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全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改革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承担改革任务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改革工作,确保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14. 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全面推行改革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一项一项地抓落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15. 进一步加大改革工作协调力度。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在改革进程中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完善协调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与部外各相关单位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加强协调和沟通,做好落实和配合工作。充分发挥部内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的作用。完善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反映改革进展情况,实现部内改革工作信息共享。积极参与涉及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立法活动。认真总结改革工作经验,及时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16. 加大对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与认真落实司法部反腐败惩防体系《实施意见》结合起来,抓好“制度建设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构建起司法行政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制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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