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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22   阅读: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6年11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通〔2006〕76号

施行日期2006年11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今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对做好今后农民工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为落实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服务,现就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服务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决定》强调,要“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农民工群体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服务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的部署,围绕抓好十件实事,力争取得五个明显进展的目标任务,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劳动安全和劳动权益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有效解决农民工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 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为农民工服务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组织引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区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民工法律义务咨询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农民工免费法律咨询热线;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公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信息,并印制名录在农民工密集地区、企业免费发放。降低农民工法律服务的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服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案件办案质量,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办理农民工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确保办案质量。切实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各地要按照《司法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要求,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为农民工法律援助提供经费保障。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需要法律帮助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新服务形式,采取代书、诉讼指引、非诉讼调解等服务方式,节省法律援助资源,为更多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以最小的投入达到最佳的维权效果。建立输入地与输出地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输出地可以依托本地政府在输入地的办事机构,设立法律援助的联系点,向家乡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输入地和输出地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可以就申请移送、案件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事项进行协作,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大力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人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把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今冬明春,司法部将与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以科技、文化、卫生、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三下乡”活动。活动期间,将重点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开展法律图书送下乡、法制文艺送下乡、法制宣传送下乡活动;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之际,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搞好对用工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教育”的原则,明确用工单位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与政策,预防和减少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年底,司法部将检查各地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


三、 加强组织领导,把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服务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的要求,认真研究,统筹规划,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切实把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到实处。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有关为农民工服务的宣传工作。要在地方政府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协调机构的领导下搞好年底的督查活动,督促为农民工服务的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农民工工作队伍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抓紧对参与农民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为农民工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建立农民工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全面掌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综合情况、数据统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要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精心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各地要在年底前开展农民工工作的专题调研,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研究提出2007年农民工工作计划,推动司法行政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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