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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25   阅读: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2017〕4号

施行日期2017年02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重要意义

劳教制度废止后,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把戒毒工作作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司法部先后于2014年、2015年两次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对戒毒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两次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四个转变、一个提高”的要求,扎实做好废止劳教制度相关工作,顺利实现原劳教工作职能向戒毒工作转变,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戒毒工作发展态势良好,组织机构体系基本建立,教育戒治质量不断提高,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保障体系和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与此同时,戒毒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毒品问题持续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戒毒场所收治人员数量不断增加、构成日益复杂,教育戒治难度不断加大,戒毒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另一方面,戒毒工作自身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执法管理水平和教育戒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戒毒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一些场所安全稳定基础性工作仍然不够扎实,等等。因此,亟需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来规范司法行政戒毒工作。

总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与时俱进地推进戒毒工作全面深入发展、全面提高戒毒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迫切需要。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推进、规范与创新并重,以保持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前提,以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标准,切实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扎实推动教育戒治、管理执法、场所保障、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提质升级,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

(二)总体目标:通过2至3年的努力,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流程和标准体系,形成制度标准更加健全、基层基础更加坚实、工作落实更加有力、戒治质量持续提高的工作格局,打造戒治科学、执法公正、管理精细、安全有序、功能完备的规范化戒毒场所,促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 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教育戒治质量,切实规范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和康复训练工作

深化教育矫治工作。以贯彻落实《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为主要内容,规范教育矫治各项措施。围绕影响戒治质量的关键因素,完善科学的戒治课程和项目,提高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工作,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考核等,提高课程质量。健全完善个案化教育工作机制,提高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并规范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能力。加强场所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矫治氛围。

规范戒毒医疗工作。以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的戒毒医疗工作体系为目标,规范戒毒医疗工作。进一步规范场所医疗机构设置,依法取得戒毒医疗资质,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设备,建立专业性戒毒医疗机构。加强入(出)所体检和定期体检工作,明确体检内容和必检项目,建立戒毒人员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加强疾病诊疗管理,建立健全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和会诊、定期巡诊等制度,开展规范的疾病诊疗、戒毒治疗和危重病救治,确保诊疗工作科学、规范。规范药品管理,健全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按照药品性质规范保存各类药物,确保购进的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符合国家规定。加强卫生防疫管理,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行病疫情报告等制度,健全完善各类突发疾病急救处置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疫情。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杜绝各类食源性疾患。

加强康复训练工作。以帮助戒毒人员恢复和提高身心机能为目标,规范康复训练工作。强化身体康复训练。贯彻落实体能康复训练大纲,进一步规范康复训练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组织形式。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国民体质测试标准,制定戒毒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强化心理康复训练,规范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健全完善操作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包括入所检测、处方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估、调整完善等内容的康复训练运行机制,规范各环节的流程、标准。加强康复训练设施和师资建设。强化劳动康复训练。严格落实生产项目准入制度,引进符合要求、有利于戒毒人员身体康复的项目。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定置管理、工具管理、时间管理、外协人员管理等制度。规范生产劳动报酬发放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劳动报酬发放条件和程序。

(二)着力健全完善适应戒毒工作需要的管理体系,切实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深入推进“三分”管理。进一步加强分别管理。对患有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对病残戒毒人员与其他戒毒人员进行分别管理,对吸食传统毒品和新型合成毒品以及不同成瘾程度的戒毒人员进行分别管理。深入推进分期管理。根据不同期段戒毒人员的特点,确定管理、教育、医疗、康复训练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科学划分不同期段的时间节点。健全完善不同期段之间的流转标准和程序,逐步形成相对统一、普遍适用、内容科学、流转有序的规范和流程。不同期段科学划分区域,设立明显标识,保持区域相对独立。深入推进分级管理。根据戒毒人员各阶段行为表现和戒毒效果评定管理等级,对不同级别的戒毒人员在管理强度、生活处遇等方面区别对待,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四大现场”管理。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规范对戒毒人员生活、学习、劳动、康复“四大现场”的管理。落实“四大现场”警力配备、职责要求和具体管理措施,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岗位职责体系,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建立健全“四大现场”警察履职规范体系,落实“四大现场”警察直接管理要求,完善一日工作规范,促进警察规范履职。

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切实增强确保安全稳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安全稳定工作底线,严格执行“六无”目标要求,确保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全面构建适应戒毒工作特点的安全防范体系,健全完善研判、排查、防控、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完善全方位的立体管控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常态长效。进一步加强物防、技防建设,通过配备毒品检测仪、缉毒犬等措施,坚决切断毒品流入的一切渠道。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应急处置、危险物品管理等制度规范,确保生产安全。深化内外部协同,多角度、多层面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接联动,不断提升场所整体安全防控能力。

(三)着力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切实规范戒毒执法

规范执法内容、标准和程序。依法界定执法权限,严格规范戒毒人员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内容。不断细化执法标准和程序,明确每一个执法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执法活动标准、程序和工作流程。

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制度,构建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所务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执法活动全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规范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单独管理的使用,遵守工作规定和医疗规范。对重要执法活动实行全程记录、全程留痕。

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分解,明确岗位职权和职责,健全完善场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构建科学的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加强执法过程动态化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问题的严格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健全完善戒毒人员救济机制,依法处置戒毒人员申诉、控告、检举,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

(四)着力提高保障能力,切实规范场所建设、财务装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推进场所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和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总要求,加快推进场所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断完善功能分区和设施条件,提高场所建设水平。场所收治能力不足和设施陈旧落后的省份,要抓紧编制场所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满足收治戒毒人员的需要。规范设立病残收治区域,有条件的地方设置病残戒毒所或中心医院。落实基本项目建设各项制度,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全程规范工程项目实施。

规范财务和装备管理。联合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并适时调整本地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根据规定的项目和定额标准编报经费预算。对于项目中未列示的信息化等必需的经费需求,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戒毒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梳理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警察单警装备配备以及医疗、教育、康复训练和安全管理等装备配备。按照规定配齐配强场所装备,做好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戒毒信息化建设。加强智能化安防平台建设,根据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健全完善安防建设标准,加快以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周界报警、门禁和通讯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化安防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戒毒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和业务数据库、应用平台建设,明确主要内容和标准,努力形成纵向贯通、综合集成、业务协调、信息共享的信息化应用框架。坚持建、管、用结合,大力加强信息化应用能力、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切实规范队伍管理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戒毒人民警察自觉坚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人民警察队伍。

深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强职业良知和职业伦理教育,探索建立职业道德评价和惩戒机制,培育和弘扬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职业精神,切实提高戒毒人民警察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全国、省、戒毒场所分级培训机制。立足岗位需求,进一步加强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突出教育戒治、执法管理、突发事件处置、舆情应对、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的培训。坚持战训结合、轮训轮值,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能手竞赛等活动,在实战环境中锻炼队伍、提高本领。

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优化警察专业结构,法律、监所管理、戒毒康复、教育、心理、医学和信息工程等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总数的70%以上。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通过招录、聘用、培训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批心理咨询师、医师、教师、康复训练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型人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化戒毒矫治队伍。

规范警察职工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警察执法执纪督察检查、警务督察、考核奖惩、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警察分类管理和各项职业保障政策措施。加强辅警管理,对辅警的管理体制、岗位职责、配备比例、入职条件和日常管理等进行规范。科学合理设置工人岗位,细化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推进队伍管理信息化,建立队伍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

(六)着力提升戒毒工作整体运行效能,切实规范工作运行机制

推进组织体系建设。规范设置戒毒管理机关、场所内设机构,科学界定省局、戒毒场所、大队职能,明确各科室、大队及各岗位警察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进一步加强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值勤备勤模式改革,着力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运行协调的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戒毒场所扁平化管理,确保一线警力达到警察总数的75%以上。加强戒毒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所企运行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戒毒场所各项管理制度,建全完善结构科学、内容协调、程序严密的戒毒工作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各项制度和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确保统一协调、功能互补、有效衔接。

理顺执法协作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会商机制。进一步健全戒毒执法审批机制,推动建立网络执法审批,提高戒毒执法公信力。

强化社会协同。坚持共赢互利,主动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推动建立心理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职业教育、帮扶教育、就业指导、后续照管等社会化的长效机制,争取更多支持。


四、 加强领导

(一)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把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列入司法厅(局)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厅(局)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解决制约戒毒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与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既要遵循全国戒毒工作的统一规范和要求,又要兼顾本地区戒毒工作实际发展状况,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戒毒工作不同专业领域的实际,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提高工作针对性。也可以采取试点先行、样板示范、逐步推广的办法,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坚持统筹推进。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认真谋划和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妥善处理总体发展与重点推进的关系,既要总揽全局、整体规划,又要抓住关系全局的主要工作着力突破、重点推进;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增强整体效能,对戒毒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进行规范,实现戒毒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既要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主动作为,积极工作,又要有步骤、有节奏地加以推进。坚持全员参与,调动全体警察的积极性。

(四)坚持创新发展。始终注重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在规范基础上推进创新发展,以创新发展助推规范化建设,形成既要规范又有创新的工作局面。激发基层的活力和创造力,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并及时总结、推广实践成果,将行之有效的实践成果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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