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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发往秘鲁使用的公证书的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27   阅读: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93年09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93]司公函112号

施行日期1993年09月1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

据秘鲁驻华使馆告,我国公民为前往秘鲁在该使馆办理签证时,必须提供行为良好和工作声明公证书。经与该馆协商,我国公民办理秘鲁驻华使馆签证手续时,应提交:1.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2.工作经历公证书;3.声明书公证书。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请通知所属办理涉外公证的公证处照此办理。

附件: 声明书

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号护照。我声明:在秘鲁居住期间,我将从事秘鲁法律允许的工作。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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