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2年04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办通〔2002〕26号
施行日期2002年04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对残疾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经司法部研究,决定成立司法部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段正坤(副部长)
成 员:赵大程(办公厅主任)
张毅力(政治部副主任)
肖义舜(法制宣传司司长)
贾午光(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
杜 春(基层工作指导司司长)
任玉贵(离退休干部局局长)
吴明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
宫晓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管振茹(中国公证员协会副会长)
二、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办公室主任:贾午光(兼)
联 系 人:周院生 电话:
65205939
三、 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指导与协调;办公室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